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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03-12| Source:郑州比克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成,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比克大道和中兴路交叉口,全部建成后可年产圆柱形电池、聚合物电池、方形电池等锂离子电池116800万AH。项目北侧为比克汽车、东侧为郑州旭阳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南侧为汉丰创新创业园、西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200676m2,计划投资1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电池车间、老化车间、包装车间、原料库、成品库、成品周转库、变电室、动力站、办公楼、餐厅、实验室等设施。


二、环保制度执行和措施落实情况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16800万AH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一期)》已建成各车间和聚合物电池生产线,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批复了(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圆柱形和方形电池生产线,本次验收为二期项目验收。该项目环保设施与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治理设施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工况

2018年02月25日和27日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3日生产负荷在75.4%-98.3%之间,环保设施验收期间生产负荷大于设计生产能力75%的要求。监测期间,该厂生产正常,环保处理设施基本运行正常。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燃气锅炉、导热油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浓度范围分别为4.3-9.1mg/m3、5-15mg/m3、59-102mg/m3,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颗粒物≤20 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98-1.82 mg/m3,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范围分别为0.225-0.298mg/m3、1.04-1.53mg/m3可以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颗粒物≤0.3mg/m3,非甲烷总烃≤2mg/m3


3、污水

监测结果表明:以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0.8m3/万Ah计算,pH、COD、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氟化物、镍、锰、铬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7.79~8.06、13mg/L、3mg/L、1.01mg/L、6mg/L、0.47mg/L、小于检出限、小于检出限、0.482mg/L、小于检出限,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表4 三级标准


4、厂界噪声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结果范围分别为54dB(A)、45dB(A)、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结果范围分别为53-54dB(A)、44-46dB(A),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结果范围分别为54-57dB(A)、42-46dB(A)、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结果范围分别为56-57dB(A)、44-45dB(A),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结果范围分别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聚合物电池封边机折边整形产生的废铝塑膜、纯水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固废主要有极片制作时产生的废极片及分切材料、料桶擦拭产生的废抹布、镍钴锰酸锂包装袋、检验废电芯、NMP回收装置产生的NMP废液等。

废活性炭有纯水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处置;废铝塑膜、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给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暂存、积累到一定量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

危险固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极片及分切材料、检验废电芯由比克电池总部回收处理、镍钴锰酸锂包装袋由厂家回收、NMP废液定期由扬中市南扬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其它危险废物定期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委托河南中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0.0149吨/年,氨氮排放量约0.00238吨/年,均满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1.28吨/年,氨氮0.13吨/年)。

根据燃气锅炉废气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0.39吨/年、2.654吨/年,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二氧化硫2.56吨/年,氮氧化物25.08吨/年)。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8538768119

通讯地址: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比克大道和中兴路交叉口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果想对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简本,查阅时间为公告公开后2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所影响的居民区及周边企业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施工期和生产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满足程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对本项目竣工验收及环境保护等有疑问、意见及建议的公众,均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信函或直接致电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时间为二十个有效工作日。


特此公告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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